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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買賣居間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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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買賣居間合同範本

房地產買賣居間合同範本

【房地產買賣居間合同(一)】

合同編號:

甲方(委託方):身份證號:乙方(委託方):身份證號:丙方(受託方):工商註冊號:

以上三方經過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委託丙方為其辦理有關物業買賣(交易)手續。委託時限至交易結束為止。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1.甲方願將座落於新餘市的房產,合同備案號:,土地性質為國有出讓,建築面積m2,地下室(車庫)面積m2的房屋,包括附屬設施讓給乙方,轉讓總價為元整。小寫:(¥元)。

第二條物業交割

1.甲、乙雙方同意以下列一次性人民幣支付方式支付房款,並授權丙方將乙方購房款全部打入丙方銀行監管賬戶中房款劃轉支付給甲方。(甲、乙雙方如自行交付房款風險各自支付。)乙方在簽訂合同當日付定金元給甲方,甲乙雙方同意該定金由丙方代收。該定金以後用於丙方支付產權交易費用及支付丙方中介佣金。

2.本次交易甲方付丙方中介費¥元,乙方付丙方中介費¥元。合同簽訂(辦理

過戶手續前)當天交付給丙方。

3.如乙方在付清全部房款前物業暫無法結清,甲方願付交房保證金¥元由丙方代收,

待甲方物業交給乙方並按本合同約定條件交割驗收完畢次日前,丙方將保證金全部退還給甲方。

4.本次交易甲方承擔房產過戶稅費有乙方承擔房產過戶稅費元,

於合同簽訂天內(辦理過戶手續前)交由丙方代收。

第四條甲、乙、丙三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承諾該房產為其擁有合法處置權利。所提交的房產資料真實。並承諾該房產無被非法

抵押、查封、涉訟等糾紛事項;如有共有權人,已徵得共有權人同意出售。如有租約人,租約人已放棄優先購買權。甲方願在簽訂本合同個工作日內,將房產過戶所需資料(證件)交於丙方,併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原件校驗手續。否則影響本合同履行的,甲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2.甲方憑物業交割完畢手續(交驗單)至丙方領取房款及後續的簽字確認完結手續。如甲方

房產為共有的,則任意一人共有權人均有權代表其他共有權人至丙方領款、簽字確認完結手續等。

3.乙方有權按約定日期,至丙方領取權屬證書。如乙方為共同購買的,則任意一個共同購買

人均有權代表其他購買人至丙方處領證及簽字確認完結手續。

4.乙方承諾提供的過戶資料如不真實或遞交過戶資料、支付房款及其他費用不及時,影響本

合同履行程序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丙方對甲、乙雙方預交應轉付的稅費及相關證件,應妥善保管,並開具收款收據和收件憑

證,如造成遺失證件丙方承擔遺失所造成的損失。在交易完成後,應將相關稅費(憑國家相關部門收費憑證收取)憑證分別轉交甲、乙雙方,如有餘款分別退回各方。

6.丙方承諾在甲、乙雙方將相關交易所需資料、全部房款、交易所需稅費、足額中介費等交

付齊全後開始計算,個工作日辦妥(如政府節假日、政策法規更改等其他原因延誤過戶、發證時間,丙方所承諾辦妥產權過戶手續日期則應相應順延)。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如開發商或政府部門原因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更名,本合同作廢,七天內退還全

部款項。

2.甲方如違約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甲方願按已收房款的5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和由此產

生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乙方訴訟引起的律師費、交通費等)由甲方承擔。乙方同意將其所收違約金的40%金額於收到違約金當日支付給丙方,作為丙方本次交易提供服務的賠償金。

3.乙方如違約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乙方願按已付房款的5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和由此產

生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甲方訴訟引起的律師費、交通費等)由乙方承擔。甲方同意將其所收違約金的40%金額於收到違約金當日支付給丙方,作為丙方本次交易提供服務的賠償金。

4.本合同簽訂即屬居間成功。丙方享有按本合同約定收取中介服務費的權利。任何口頭承諾

以本合同約定為準。甲、乙雙方如自行解除合同,甲乙雙方仍願意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相同數額中介費作為丙方本次交易提供服務的賠償金(包括但不限於丙方訴訟引起的律師費、交通費費等)。賠償金丙方可在收款(房款或定金)中優先扣除,不足部分由違約方補足。

5.乙方所交付的定金元,如甲方違約,則甲方願返元給乙方,另再賠

償元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則乙方願賠償元給甲方。

6.丙方如在約定的時間內未能完成過戶手續,每逾期一天,願向甲、乙雙方賠償服務費的

2%,直至退完為止。(如政府節假日、政策更改等其他原因延誤過戶、發證時間,丙方所承諾辦妥產權過戶手續日期則應相應順延)

7.甲、乙雙方如未按合同日期付款或交房,沒有正當理由並且沒有另行書面雙方協議,超過

十天則視為違約。

第六條遇下列情況的,三方免責,互不追究違約責任,返回原狀

不可抗力的因素;本合同簽訂後,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前,該房產被通知列入動遷或政府成套改造範圍的;法律法規更改,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已產生費用甲、乙雙方各自承擔。丙方退還已收款項(不計利息)及證件。

第七條特別約定

1.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終止。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

2.本合同所涉房產成交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甲、乙雙方承諾此價格為真實的成交價

格。丙方按此價格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進行申報。如在稽核過程中,被認定報價過低的,

或虛報成交價格被查實的,甲、乙雙方需按該部門認可的申報價依法納稅,不得以此影響過戶手續的正常履行。

3.甲、乙雙方可以就房產轉讓事宜訂立補充條款,其補充條款的執行以甲、乙雙方約定為準。

並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第八條爭議解決

如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若三方協商不成,可依法向該房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甲方電話:乙方電話:

甲方地址:乙方地址:

丙方(蓋章):經辦人:

簽約地點:簽約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