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代理合同>委託代理合同>

工程造價諮詢委託合同

委託代理合同 閱讀(1.34W)

工程造價諮詢委託合同

工程造價諮詢委託合同

委託單位名稱(甲方):

諮詢單位名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民法典》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地點:山陽縣

二、工程名稱:

三、承包內容:專案的造價工作。

四、承包方式:

五、核對完成日期:按甲方要求日完成。

六、承包價格:本工程專案總價的。

七、付款方式:合同簽訂日期甲方將預付款人民幣)轉入乙方賬戶,乙方完成工程量時,甲方支付乙方80%合同款,待檔案遞交有關部門後,付剩餘20%。(若甲方不能按時付款,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八、甲方責任:

1、甲方應提供與該專案的圖紙及技術資料,需甲方協調溝通的事項,甲方應盡全力去協調溝通解決,甲方應在約定的時間內就乙方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答覆的事宜做出書面答覆。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甲方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2、甲方應按期支付諮詢費。如果甲方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諮詢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乙方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後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3、如發生與本專案有關的差旅、住宿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因非乙方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5、由於甲方原因使乙方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諮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並得到額外的酬金。

九、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專案造價工作,乙方有權利給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議。

2、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時間,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作延誤,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十二、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訂之日生效,合同款付清後自動失效。

十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