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可以說興起了一股移民留學潮,當然其中也產生了一些糾紛,滋生了一些犯罪。自然其中最常見的糾紛就是移民糾紛與留學糾紛,存在僥倖心理被騙的人不計其數。在實際遇到糾紛的時候,雖然可以解決的途徑比較多,但總的來講,還是通過法律途徑進行解決,這樣才能更好的保護自身利益。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簽證
你有了護照,準備去哪個國家旅遊就去該國大使館辦理簽證。
所需材料:
(1)申請表(2份,大使館網站下載,填的時候需要用英文或申請國家文字,2寸照片2張);
(2)護照;
(3)境外醫療保險證明(根據你申請的天數購買);
(4)擔保(也就是他們給發過來的邀請函);
(5)擔保人證明檔案(單位介紹信:要求英文證明,要註明你的職務、月薪、地址、電話等;單位的營業執照影印件; )
(6)經濟證明(銀行開具的存單證明);
(7)戶口本(要求影印所有頁);
(8)現居地的居住證明(不一定是戶口所在地,居委會開就行);
(9)酒店預約證明檔案和旅遊路線;
(10)回程機票證明;
注意,每個國家簽字所需材料有所不同:
(一)德國簽證所需材料
1、2份認真填寫的申請表,貼上近期的證件照
2、護照(其有效期在簽證到期後仍不少於90天)及一張身份頁影印件
3、回程機票的預定和確認證明
4、在該國家旅遊的飯店預定,交通和日程安排
5、本次旅行的經費來源證明(本人可出示銀行存款證明、財產證明或房產、證券等)
6、逗留期間醫療保險證明原件和一份影印件
7、戶口本原件(包括所有頁和加頁的影印件)
8、工作單位出具的有關申請人職務和准假證明原件。證明中須列出單位簽名者的姓名、職務、電話、地址、傳真號、須簽字和加蓋單位印章。
(二)韓國旅遊個籤所需材料
(1)有效護照;
(2)照片2張;
(3)名片2張;
(4)個人資料表及個人簡歷;
(5)申請人所在公司營業執照影印件;
(6)本人銀行存款證明原件;
(7)本人房產證明書正本+影印件;
(8)機票預定單影印件;
(9)個人旅遊行程;
(10)加蓋公章帶公司抬頭信箋紙5張。
上面就是對第一次出國旅遊需要什麼手續的回答。總的來說,需要辦理護照和簽證這兩份檔案。護照的辦理只需要提交個人資訊的證明材料以及旅行發票。簽證則需要在辦理了護照的前提下提交申請人的個人資訊證明材料以及資產證明材料。對於這方面如果還有疑問,可以繼續瀏覽下面的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