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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情節輕微醉駕怎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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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情節輕微醉駕怎麼處罰?

一、初次情節輕微醉駕怎麼處罰?

1、初次情節輕微醉駕需要按照6個月以下的拘役處理。如果沒有達到醉酒駕駛程度的話,是可以不入罪,處以行政拘留和相應的行政處罰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2、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3、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4、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5、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醉駕如何來進行判斷?

從定義上看,醉駕是指因飲酒而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個人意志,在這種狀態下駕駛機動車的行為。我國關於醉駕的懲罰還是很嚴格的,首先不管是不是初犯,醉駕一律吊銷駕照,5年禁駕。只是如果情節較輕的話,有一定的可能被判緩刑,但這並不足以作為醉駕的“保 護傘”。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相較而言,酒駕的懲罰力度要小於醉駕,按規定,查出酒駕罰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暫扣駕駛證6個月;再次酒駕拘留10日和罰款2000元,吊銷駕駛證;酒駕營運機動車,拘留15日,罰款5000元,吊銷駕駛且5年禁駕;如果酒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責,並吊銷駕駛證,終身禁駕。

另外,酒駕和醉駕還有可能被判“危險駕駛罪”。根據刑法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目前如果是屬於輕微的喝酒之後駕駛機動車輛沒有造成非常嚴重後果的情況之下,也沒有達到醉酒駕駛的程度,那麼就是按照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還有相關的行政方面的法律規定來進行處理。一般情況下是不會按照刑事罪名來進行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