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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如果牽扯出其他案件拘留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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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如果牽扯出其他案件拘留多久?

一、醉駕如果牽扯出其他案件拘留多久?

醉駕如果牽扯出其他案件拘留至少也要接受醉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然後就需要看其他案件拘留時間,兩個處罰一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起初是三日,若公安機關認為對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的,會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也就是說刑事拘留時間也有可能是七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決定。若人民檢察院決定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在刑事拘留過程中遇到提前釋放或者轉為取保候審也是很常見的,要根據具體情況看的。

醉駕本來就是一種刑事上的犯罪而需要考慮司機實際造成的結果而決定是否要進行拘留的處罰,但是如果在檢查醉駕的過程中還發現了司機存在別的需要處罰的行為,就要在醉駕的基礎上把其他的罪行一起處罰才能計算出最後的拘留天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