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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託人關係15000元沒有辦法 | 可以立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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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託人關係15000元沒有辦法,可以立案嗎?

一、醉駕託人關係15000元沒有辦法,可以立案嗎?

以託人辦事為由騙取他人的財物,受害人要及時報警,由公安機關根據具體情節審查是否符合立案標準。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予以立案並及時進行偵查破案;對於不夠刑事處罰需要給予行政處理的,依法予以處理或者移送有關部門。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

第一百六十六條 公安機關對於公民扭送、報案、控告、舉報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的,都應當立即接受,問明情況,並製作筆錄,經核對無誤後,由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自動投案人簽名、捺指印。必要時,應當錄音或者錄影。

第一百七十二條 經過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但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案件,應當立即報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製作移送案件通知書,移送有管轄權的機關處理。

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辦理手續,移送主管機關。

第一百七十四條 經過審查,對於不夠刑事處罰需要給予行政處理的,依法予以處理或者移送有關部門。

第一百七十五條 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後,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於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予以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不予立案。

第一百八十七條 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及時進行偵查,全面、客觀地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

二、醉酒駕駛會受到哪些處罰?

1、醉酒駕駛一律吊銷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而如果是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的,除了吊銷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也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3、對於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罰標準又不同:飲酒後駕駛暫扣3個月駕駛證,處500元罰款;醉駕拘留15日,暫扣6個月駕駛證,並處2000元罰款。

4、酒精含量80mg~100mg/100ml的醉酒駕駛機動車駛入城市中心區域的,15日一下拘留、暫扣3個月以上6個月一下駕駛證,並處1500元罰款。

5、酒精含量大於100mg/100ml的醉酒駕駛機動車駛入城市中心區域的,拘留15日,暫扣6個月駕駛證,並處1500元罰款。

6、一年內有醉酒駕駛行為,被處罰2次以上的,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機動車教練員酒後隨車從事教學活動的,按照機動車駕駛人酒駕的規定處罰。

7、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酒駕之後事故多發的原因:

1.飲酒後駕車,因酒精麻痺作用,行動笨拙,反應遲鈍,操作能力降低,往往不能很好地操縱車輛。

2.飲酒後注意力分散,判斷能力降低。酒後的人對光、聲的反應的時間延長,從而無法正確判斷安全間距與行車速度,不能準確接收和處理路面上的交通訊息。

3.飲酒後會使人的視野減小,視像不穩,色覺功能下降,導致不能發現和領會交通訊號、交通標誌標線,對處於視野邊緣的危險隱患難以發現。

4.喝酒的人,大都覺得少喝點,或者自我感覺“良好”就沒事,其實不然。喝酒後,在酒精刺激下,感情易衝動,膽量增大,過高估計自己,具有冒險傾向,對周圍人的勸告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從心的事情。

5.酒後易犯困、疲勞和打盹,甚至進入睡眠狀態。

綜合上面所說的,醉駕是屬於嚴重的違法行為,而且這也是對於自己和別人的生命安全不負責任,而且醉駕託人打關係的話,是不行的,而且被委託的那個人也會受到處分,但是如果在託人找關係的過程中,出現了騙財的行為,是可以進行報警處理,而警方也會根據實際的案件來進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