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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與酒駕處罰條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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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與酒駕處罰條例是什麼?

在我們平常的工作生活中,喝酒是絕對少不了的。喝點酒水也是無可厚非,但是有人卻會在喝酒以後駕駛汽車,要知道,酒後駕駛是一件很危險的事情,這不僅是對自己的生命不負責,對於路上行駛的車輛以及行人也是非常不負責任的,我國對酒後駕車和醉酒駕車有專門的處罰條例,那麼,醉駕與酒駕處罰條例是什麼?

一、醉駕與酒駕處罰條例: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血液中酒精含量20毫克/100毫升〈含〉以上80毫克/100毫升〈不含〉)以下)處500元罰款,記6分,駕照暫扣1個月至3個月。

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血液中酒精含量80毫克/100毫升以上130毫克/100毫升<含>以下的)處以8日至10日拘留,暫扣駕照5個月,並處1800元罰款。

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血液中酒精含量13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處以13日至15日拘留,暫扣駕照6個月,並處1800元罰款,記12分。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暫扣駕照3個月,並處500元罰款,記6分。

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3日至15日拘留,暫扣駕照12個月,並處2000元罰款,記6分。

一年內因醉酒駕車被處罰2次以上的吊銷駕照。

二、《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十二條第三款規定: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二年的,不得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的規定,

對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應處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的處罰;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同時對於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暫扣三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五百元罰款;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一年內因醉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醉駕與酒駕處罰條例,醉酒駕車的處罰是比酒後駕車的處罰嚴厲的多的。一旦醉酒駕車被落實,那麼,不僅要吊銷駕駛執照,並且在五年內還不能重新考取,這對於一個人的生活來說是十分不方便的,但是這確實可以避免的,只要不開車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