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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駕駛員醉駕車有什麼隱患危害

醉駕 閱讀(2.61W)

在我國駕駛員醉駕車有什麼隱患危害

根據我國治安管理法我們可以得知,醉駕其存在的隱患危害有哪些?同時我們也瞭解到醉駕是一種不文明的駕駛行為,其不僅危害他人權利,同時也危害社會的和諧。下面就由小編具體為大家講解駕駛員醉駕車有什麼隱患危害這一問題。

一、在我國駕駛員醉駕車有什麼隱患危害

關於駕駛員醉駕車有什麼隱患危害,我所給出的答案有以下幾點:

1觸覺能力降低

飲酒後駕車,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腳觸覺較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

2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飲酒後,人對光、聲刺激的反應時間延長,從而無法正確判斷距離和速度。

3視覺障礙

血液中酒精含量超過0.3%。就會導致視力降低,在這種情況下,人已經不具備駕駛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過0.8%,駕駛員的視野就會縮小。至於醉酒的駕駛員,甚至只能感覺到周圍環境的很小一部分。

4心理變態

酒精刺激下,人有時會過高估計自己,對周圍人勸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從心的事。

5疲勞駕駛

飲酒後易睏倦,表現為駕車行駛不規律、空間視覺差等疲勞駕駛行為。

二、醉駕

醉駕是指因飲酒而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個人意志,在這種狀態下駕駛機動車的行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於20毫克就算酒後駕駛。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成為醉駕。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第二款、第四款規定: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1]

2010年4月1日啟用的新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中規定,飲酒或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一次性扣12分。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於醉酒駕駛者,處15日以下拘留,暫扣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駕駛證,並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要知道酒醉是會影響一個人的行為能力,同時有可能造成嚴重的社會危害。以此小編就為大家整理了駕駛員醉駕車有什麼隱患危害等法律問題,希望大家可以瞭解相關的法律知識,做一個知法守法的公民,也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對自身的一種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