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車輛交通>醉駕>

在我國關於醉駕事故是否負全責

醉駕 閱讀(5.4K)

在我國關於醉駕事故是否負全責

隨著時代的進步,人們的生活水平越來越好,出行也是越來越方便,小車也是隨處可見,發生的交通事故也是屢見不鮮。其中由於醉駕造成的交通事故在近幾年也是非常的頻繁,那麼關於醉駕事故是否負全責?下面就由小編為大家詳細解答。

一、在我國關於醉駕事故是否負全責

關於醉駕事故是否負全責有以下說明,發生交通事故不一定負全責,原因如下:  

1、根據交通法規定,事故責任劃分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  

2、除規定肇事逃逸負全責外,無證、無牌、酒駕、醉駕行為本身並不必然導致事故,不是造成事故發生的原因,只按無證無牌等處罰,不作為責任判定的依據。就算是逃逸,如果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也可以減輕責任。  

3、醉駕可處1000-2000元罰款,吊銷駕照5年,處6個月以下拘役。  

二、醉駕  

醉駕是指因飲酒而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個人意志,在這種狀態下駕駛機動車的行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於20毫克就算酒後駕駛。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成為醉駕。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第二款、第四款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1] 2010年4月1日啟用的新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中規定,飲酒或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一次性扣12分。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於醉酒駕駛者,處15日以下拘留,暫扣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駕駛證,並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醉酒駕車的判定標準:酒精含量大於(等於)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為屬於醉酒駕車。 根據國家《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規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20-80毫克的駕駛員即為酒後駕車,80毫克以上認定為醉酒駕車。

事故的發生,往往是人們不負責任的表現。對於醉駕事故是否負全責這一類的交通事故的處理,根據事故的責任劃分,判定事故的賠償等,因此,做一個文明駕駛的人員,是非常重要的,同時也是保障自身的安全,以及對家人的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