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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緩刑四個月思想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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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緩刑四個月思想報告

根據國家《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規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成為醉駕。刑法規定: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但要是醉駕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話,可以不認為構成犯罪或者免於刑事處罰。而除了刑事責任外,對於醉酒駕駛的行為,還需要承擔行政方面的責任,接受相應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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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四個月有減刑嗎

拘役,是剝奪犯罪分子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拘役犯雖然被剝奪人身自由、強制勞動改造,但與有期徒刑、無期徒刑被剝奪人身自由強制勞動改造不一樣,體現在執行機關不是監獄,其次是其參加勞動,可酌情獲得報酬。拘役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數罪併罰不得超過一年。被判拘役,刑期從人民法院的判決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羈押的,其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八條規定:“減刑以後實際執行的刑期,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十三年。”

上述規定,是《刑法》關於拘役制度及其減刑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一條規定:“判處管制、拘役的罪犯,以及判決生效後剩餘刑期不滿一年有期徒刑的罪犯,符合減刑條件的,可以酌情減刑,其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犯罪分子被判拘役,符合減刑條件的,還是可以減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