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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就醉駕事故規定多久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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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就醉駕事故規定多久結案

一、公安機關就醉駕事故規定多久結案?

公安機關就醉駕事故規定20天之內宣判、結案。醉駕案件算是最簡單的刑事案件,絕大多數但是適用簡易程式審理,審理期限是20天,就是必須在20天之內宣判、結案。公安機關逮捕前的刑事拘留最長不超過37天。

二、醉駕的規定

醉駕是指因飲酒而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個人意志,在這種狀態下駕駛機動車的行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於20毫克就算酒後駕駛。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成為醉駕。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醉酒駕車的判定標準:酒精含量大於(等於)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為屬於醉酒駕車。 根據國家《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規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20-80毫克的駕駛員即為酒後駕車,80毫克以上認定為醉酒駕車。

三、醉駕造成的事故該怎樣處理

酒駕發生交通事故怎麼處理如下:

1、發生交通事故必須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

2、寫出肇事詳細經過的書面材料。

3、造成財產損失的由公安機關作出車輛、物品損失評估。

4、造成人員傷殘的、由公安機關指定車主或主要肇事責任人預付傷者醫療費用、並出具傷勢鑑定證明和醫療費用初步評估說明書。

5、公安機關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輕微事故5日內,一般事故15日內作出責任認定。不服的15日後向上一級機關事故處(辦)申請重新認定。

為了獲得工作上面的進展,外出應酬也是非常常見的,要知道應酬不可避免的是要喝酒,事後往往有人存有僥倖的心理,醉酒開車駕駛,其存在的安全隱患,對社會的影響以及他人的生命安全威脅都是非常嚴重的。因此需要我們做到的是遵守交通安全法,做一個知法守法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