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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醉駕是否可免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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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醉駕是否可免予?

一、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醉駕是否可免予?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醉駕是可免予的,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指根據《刑法》規定,不構成犯罪的。這是罪與非罪的界限,對於不構成犯罪的,當然不能追究刑事責任。

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我國《刑法》規定對於刑事犯罪的追訴期限,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經過5年.

“醉駕免於刑事處罰”要求的條件為: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

二、醉駕免於刑事處罰和不起訴的區別如下:

1、兩者的性質不同

醉駕免予刑事處罰是針對的物件是已經構成犯罪,但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人;不起訴的物件則包括不構成犯罪、指控犯罪證據不足或存疑、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

2、兩者作出判定的機關不同

醉駕免予刑事處罰由法院作出判定,而不起訴決定則由檢察院作出判定。

3、兩者作出判定的時間不同

免予刑事處罰適用於案件審理階段,而不起訴適用於審查起訴階段。

4、兩者的處理過程不同

醉駕免予刑事處罰是由於醉駕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免於起訴的條件,人民檢察院作出不起訴;不起訴是檢察機關對刑事案件進行審查後,將不具備起訴條件或不適宜提起公訴所作出的不將案件移送法院進行審判而終止訴訟。

自《刑法修正案八》以後,我國就將醉駕入刑,但隨著後面出臺的司法解釋來看,在實施了醉駕駕駛機動車的行為之後,也不一定就必然構成危險駕駛罪,那麼醉駕也就不是一定會被認定構成犯罪,從而需要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在我們日常生活當中,對於醉酒駕駛,他的行為通常情況下都是需要經過法院的判決,然後才能夠定罪處罰量刑的,但是也有一些情況之下,他完全不需要來進行一個處罰,就是因為已經經過了我們犯罪當中所規定的犯罪行為的追訴時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