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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醉駕怎麼可以保留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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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醉駕怎麼可以保留駕駛證?

在我的實際生活當中很多司機駕駛機動車都是為了維持生計,也就是說駕駛機動車是他們的一種職業。所以對於這種司機來說,他們所瞭解的交通知識比別人更多,但是即使是這樣,他們還會做一些違法犯罪的行為,比如說醉酒駕駛,那麼。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醉駕怎麼可以保留駕駛證?

一、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醉駕怎麼可以保留駕駛證?

根據法律規定,醉酒駕駛會被吊銷駕駛證。這是法律明文規定的,因此是不可以保留駕駛證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根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構成危險駕駛罪,此時需要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屬於醉酒駕駛。

二、醉駕檢察院筆錄重要性

1、坦白認罪、家庭情況等這些都可以作為酌定減刑的考慮因素。

2、另外被宣判後,根據我國刑法第七十八條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

(五)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減刑以後實際執行的刑期,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十年。

第七十九條對於犯罪分子的減刑,由執行機關向中級以上人民法院提出減刑建議書。人民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對確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實的,裁定予以減刑。非經法定程式不得減刑。

醉駕取保候審現被檢察院傳喚,說明公安機關已經將案子移送到檢察院,對本案已經向檢察院提起起訴意見,檢察院傳喚當事人,是要核實案情,下一步程式是:檢察院按照法定程式審查起訴,如果有犯罪事實,並且有證據證明需要判處刑罰的,檢察院會將案子起訴到人民法院判決。如果不構成犯罪,檢察院會做出不予起訴的決定。

案子到人民法院後,如果被法院判處緩刑,嫌疑人就不會被收監;如果要判實刑,法院會在開庭當天批准逮捕將嫌疑人收監。

首先,在這裡小編必須明確的告訴大家,醉酒駕駛危害性是十分嚴重的我們國家對於醉酒駕駛他的處罰也是十分嚴厲的。醉酒駕駛,肯定會被吊銷駕駛執照,所以是不能夠進行保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