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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滯留現場自首如何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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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滯留現場自首如何判處?

我國對於醉駕案件,判處的標準隨著社會的發展在不斷進行著更新於完善。鑑於醉駕事件的突發性,以及其特殊的案件性質,對於案件當中的突發情況相關法律做出了詳細的規定處理標準。針對醉駕滯留現場自首如何判處該問題在下文中就進行了解釋。

醉駕滯留現場自首如何判處?

犯罪嫌疑人有投案自首情節的,只是從輕情節,不影響定罪。醉駕的涉嫌危險駕駛罪,醉駕引起嚴重交通責任事故的,涉嫌危險駕駛罪和交通肇事罪;酒駕的,不涉嫌犯罪。

酒駕是違法行為,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如暫扣駕駛證、罰款等處理,酒駕不是犯罪行為,不會定什麼罪名。醉駕是犯罪行為,單純的醉駕,按《刑法》規定,涉嫌危險駕駛罪,處拘役,並處罰金;因醉駕引起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涉嫌交通肇事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及相關規定:

1.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車輛駕駛人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國家標準中,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20毫克/100毫升、小於80毫克/100毫升為飲酒駕車;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毫克/100毫升為醉酒駕車。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3.《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危險駕駛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結合全文中的內容進行分析可以看出,對於醉駕滯留現場自首如何判處該問題來說需要結合具體的實際案件。對於在醉駕發生時滯留現場自首的行為,在最終審判時會從輕罪行,但是對於醉駕處罰的標準依舊根據法律規定。當醉駕情節嚴重,規定為刑事案件的時候依舊符合該處決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