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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垣醉駕逃亡的處罰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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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垣醉駕逃亡的處罰是什麼?

長垣縣位於我國河南省,不僅是在長垣縣還是其他城市,醉駕逃亡總是不可避免,但是醉駕逃亡承擔的刑事責任與普通醉駕相比要重一些,處以吊銷駕駛證,並且拘留一定期限,同時賠償一定的數額,下面,我們來看一下長垣醉駕逃亡的明細規定。

一、對肇事司機的處罰如下:

1、需要賠償被害人的一切損失;

2、被記12分;

3、吊銷,且終身禁駕;

4、有可能被拘留15天;

5、至少被罰款200元,有可能被罰款2000元。

二、刑法》對醉駕的處罰

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三、《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醉駕的處罰

第九十一條第二款,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九十一條第四款,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第九十一條第五款,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如果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刑罰會較輕,但是如果造成人員傷亡,不僅要承擔肇事逃逸的刑罰,還要承認傷害罪的刑罰,因此,各位司機不要存在僥倖心理,國家為了保障交通道路安全,制定嚴格的制度,並且會一絲不苟的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