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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醉駕、毒駕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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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醉駕、毒駕有什麼區別?

一、酒駕、醉駕、毒駕有什麼區別?

酒駕、醉駕、毒駕的區別在於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的差別、定義方面的差別等。

酒駕是指駕駛員在飲酒以後駕駛機動車輛的情況。認定酒後駕車標準的起點是,駕駛人的血液中每100毫升的酒精含量為20毫克。 

醉駕是指因飲酒而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個人意志,在這種狀態下駕駛機動車的行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於20毫克就算酒後駕駛。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成為醉駕。

毒駕是指未戒斷毒癮的患者和正在使用毒品的駕駛員駕駛機動車的行為。存在安全駕駛的隱患。“毒駕”和“酒駕”都是機動車駕駛員上路前絕對禁止的行為,但刑法並未對“毒駕”的法律責任做出明確的規定。

二、醉駕有案底嗎?

1、一般情況下醉駕一旦被查處就會入刑,判處六個月以下拘役並處罰金,而拘役屬於刑事處罰的一種,會被記入刑事檔案中去。免於刑事處罰的情形不會留下案底。

2、醉駕的處罰措施

(1)醉駕一律吊銷駕照,5年禁駕。

(2)醉駕駕駛營運機動車吊銷駕駛證,10年禁駕並依法追究刑責,判處拘役並處罰金;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3)醉駕被拘役會留案底。拘役就是刑期比較短而已,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短期剝奪犯罪人自由,就近實行勞動的刑罰方法;6個月以上15年以下的是有期徒刑了。拘役四個月和有期徒刑六個月性質一樣的,只是刑期長短不一,導致叫法不一。

三、酒駕和醉駕處罰新規定有什麼?

1、酒後駕駛,暫扣6個月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後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2、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3、酒後駕駛營運車輛,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4、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5、酒後或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這三者的定義不同,處罰標準不同。因為醉酒駕駛受到處罰之後,會被計入檔案中,留有案底。醉駕已經進入《刑法》了,司機需要受到刑事處罰,交警隊會弔銷司機的駕駛證,五年之內,該司機不得重新考取駕駛證,還會對司機處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