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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找律師辯護有沒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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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找律師辯護有沒有用?

一般來講,醉駕找律師辯護並沒有太大的作用,如果醉駕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並且造成了嚴重的人員傷亡,請律師只可能是減輕處罰,並不會是無罪釋放,如果相反,也不用請律師,直接判處拘役了。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遵守交通規則,不去挑釁法律。

醉駕未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一般都判處拘役,請或是委託親朋辯護也沒用,找與屬地法院領導或是刑庭庭長及其主審的法官有交情的親朋說情還有可能會從輕一點。

參考現行

第四十二條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第四十三條 【拘役的執行】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就近執行。

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第四十四條 【拘役刑期的計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醉酒駕駛,只要沒有兩高一部規定的八種情形之一,無論是否請律師辯護,都應當判處緩刑;如果有八種情形,無論是否請律師辯護,都不能判處緩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於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四)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五)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六)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醉駕找律師辯護有沒有用?律師在酒駕醉駕方面沒有太多的涉及,我們通常在醉駕後,警方也不會允許申請辯護律師,除非造成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這種法律事實明確,不需要多加辯護的案件,律師一般也不會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