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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人員的醉駕檔案可以消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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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人員的醉駕檔案可以消除嗎?

一、駕駛人員的醉駕檔案可以消除嗎?

這個是需要分兩種情況的,當是普通的酒駕的時候,資料不會長期保留,一段時候後會消除掉,但是如果情節嚴重構成了醉駕,就屬於危險駕駛罪,是刑事犯罪,這樣的情況下檔案材料不能消除的。

醉駕入檔案,醉駕屬於危險駕駛罪,危險駕駛罪屬於刑事犯罪,應當計入檔案,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刑事犯罪記錄,應當存放在公安部門,對於明知醉駕違法仍然駕駛的,應當吊銷駕駛證,並追究其刑事責任,在五年內不得重新考取駕駛證。造成事故的,終身不能重新取得駕照。

二、醉酒駕駛的處罰標準

酒後駕駛:

1、酒後駕駛,暫扣6個月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後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2、 酒後駕駛營運車輛,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醉酒駕駛

1、 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2、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3、酒後或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三、醉駕處理的相關規定

1、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

前款規定的“道路”“機動車”,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

2、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四) 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五) 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六) 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如果我國的機動車駕駛人員在駕駛的過程中,出現了酒後駕駛等行為後,不僅會給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非常大的影響,同時也會給社會治安造成非常大的影響,所以交警部門對醉駕的處罰力度也是十分的嚴厲,不僅會弔銷駕駛員的駕駛執照,如果情節嚴重甚至要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