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車輛交通>醉駕>

自己醉駕對政審有影響嗎

醉駕 閱讀(1.23W)
自己醉駕對政審有影響嗎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著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型別案件呈現多元化。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現在面臨政審,醉駕對政審有影響嗎?



  (一)不具備公務員報考資格條件的;

  (二)散佈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的;

  (三)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的;

  (四)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

  (五)隱瞞個人重要資訊,弄虛作假,誤導或欺騙組織、領導和公眾的;

  (六)貪汙、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

  (七)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或集體資財的;

  (八)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

  (九)洩露國家祕密或者工作祕密的;

  (十)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十一)參與或者支援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十二)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

  (十三)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曾受過勞動教養的;

  (十四)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十五)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十六)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十七)自2010年2月22日以來,曾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的;

  (十八)自2008年2月22日以來,被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辭退的;

  (十九)自2010年2月22日以來,擔任領導職位的公務員引咎辭職或責令辭職的;

  (二十)自2010年2月22日以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的;

  (二十一)2012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或2011、2012年度考核兩次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的;

  (二十二)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二十三)有配偶、直系親屬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等情形,報考政法機關的;

  有配偶、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正被立案審查,有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且正在服刑等情形,報考相關政法機關的;要知道醉駕對政審有影響嗎,必須避免這些情形。

  (二十四) 政治品德不良,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較差,以及其他不宜擔任公務員職務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