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車輛交通>醉駕>

目前東莞醉駕是怎麼處罰的?

醉駕 閱讀(6.87K)

目前東莞醉駕是怎麼處罰的?

對於醉駕的處罰我們國家可以說是查得十分的嚴了,並且醉駕相比較酒駕來說處罰力度是更嚴重的,關於醉駕的規定不同的城市是有不一樣的規定的,那麼下面就跟本站小編一起來看看東莞醉駕是怎麼處罰的。

目前東莞醉駕是怎麼處罰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路被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查到,經檢測酒精含量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屬於飲酒。超過80mg/100m|(含)屬於醉酒。涉嫌醉酒駕駛會抽血檢驗,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輛,記12分,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吊銷駕照,五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駛證,經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新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經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綜上所述,以上就是關於東莞醉駕的相關規定,其實我們可以看出不管是哪裡,對醉駕的規定都是比較嚴格的,因為醉駕對於個人還是他人來說,都是及其不負責的一種行為,甚至還有可能造成兩個家庭的不幸,所以小編要提醒大家,一定要安全駕駛。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