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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刑法規定是否存在醉駕車被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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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刑法規定是否存在醉駕車被監控?

一、根據刑法規定是否存在醉駕車被監控?

根據刑法規定是存在醉駕車被監控的,酒駕扣車,在接受完行政處罰以後,可以將車提回來。當事人也可以與交通部門協商。扣車是用來檢定車輛效能的,檢定完畢就得放車。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駕駛酒後機動車,處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罰款500元到200元。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由交通管理部門清醒,十五日以下拘留的公安機關的制約和暫扣三個月以上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首先,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20毫克/ 100ml以下,飲用後低於80mg / 100ml的駕駛屬;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80毫克/ 100毫升的駕駛行為。

二、醉駕取保候審保證金如何繳納?

保證金的管理活動包括保證金的交納、收取和處理。它是取保候審保證金適用的重要環節,司法機關必須嚴格按照下列規定進行管理。

1、交納

在偵查、起訴、審判的不同刑事訴訟階段需採用保證金形式決定取保候審的,由處於該訴訟階段的案件承辦機關根據職權責令提出。案件承辦人(或合議庭)擬就的具體保證金數額應由上述機關的主管負責人簽字批准。為便於執行,在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宣佈責令前,應提前向其或願代其交納的近親屬或其他人足額收取確定的保證金現金(以人民幣為法定交納貨幣)。在向其宣佈《取保候審決定書》的同時,責令其本人填寫《取保候審保證書》(未成年人可由其法定監護人填寫),以保證其在候審期間履行保證義務,方可對其執行取保候審。

2、收取

對收取的保證金要設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

(1)建立保證金專用賬戶,由司法機關的財務部門單列科目。

(2)保證金的收取手續應當做到憑證齊全,單據完備。具體方式可採用三聯專用收據,其中:一聯交繳納人收執,一聯由案件承辦人附案卷,一聯存財務部門備查。

(3)收取的保證金應由主管負責人稽核後,按金融管理規定,逐筆及時送繳開戶銀行統一儲存,以備提取。

在當代社會,我們國家關於醉酒駕駛的車輛會進行一個完全的檢查,看一下當事人當時喝酒的一個狀態,以及具體喝了多少酒,將會產生了一定影響,當然了,在這個過程當中也需要調取相關的監控錄影來看一下,在發生事故的時候,雙方應當承擔的一個責任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