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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當事人責任如何認定

交通事故責任 閱讀(1.99W)

交通事故中當事人責任如何認定

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最關心的問題就是責任的劃分了,責任不同意味著賠償金額不同。那交通事故中當事人責任是如何來認定的?現在本站的小編將在下面的文章中為您介紹。

交通事故中當事人責任如何認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91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根據本條的規定,認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主要有三個標準:

1、事故當事人行為與事故發生之間有無因果關係。認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首先要看行為人的行為和事故的發生和損害之間有沒有因果關係,如果沒有因果關係,即使行為人的行為屬於嚴重違法行為,也不應有事故責任。如當事人無證駕駛,但在道路上嚴格遵守了通行的規則,在道路上正常行駛,但被後車追尾。在這種情況下,當事人無證駕駛的行為就與事故發生之間沒有因果,無證駕駛的前車當事人就沒有責任,而應當認定後車的全部責任。

2、事故當事人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即對事故發生原因力的大小。原因力是指在導致事故發生的共同原因中,每一個原因對於損害結果發生或者擴大所發揮的作用力。

3、當事人過錯的程度。在因果關係確定以後,對當事人的責任比例的確定,主要是根據當事人過錯的嚴重程度來確定的。在雙方或者多方事故當事人都有過錯的場合,例如:機動車超速行駛,而被撞的行人則闖紅燈,這就面臨了一個對當事人各方的過錯進行比較的問題。比較過錯又稱為過失相抵,是民法尤其是侵權行為法上的一項重要的責任確定制度。

在發生交通事故後,交警部門會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來確定雙方的責任大小,那責任可以分為幾種?不同責任的標準是怎麼來確定的?請聯絡我們本站的律師為您詳細的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