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車輛交通>交通事故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比列是什麼?

交通事故責任 閱讀(1.65W)

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比列是什麼?

一、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比列是什麼?

交通事故主要責任的賠償比例為百分之七十,次要責任為百分之三十。兩輛機動車輛之間的交通事故,一般情況是按照全責為百分之百、主要的責任方為百分之七十、同等責任為百分之五十、次要責任為百分之三十來確定責任雙方的責任的比例的。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行人之間的事故,機動車的一方的責任的比例一般情況是依據全責為百分之百,主要責任為百分之八十,同等責任為百分之六十和次要責任為百分之四十來確定責任的雙方的責任比例的。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二、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影響都有哪些?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是交警部門對交通事故現場勘查,通過一些技術措施得出的結論,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如下影響:

1、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是賠償的依據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會有一個責任比例,賠償一般按照這個比例進行。

2、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定性問題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性質是證據,且與物證、書證、勘驗筆錄等不同,是一種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員根據一定的專業技能按照一定的原則和方法,通過分析與論證來確定當事人是否應當承擔一定責任的公文書證,不是具體行政行為,也不能直接設立、變更和消滅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其性質屬於證據型別中的書證,具有較高的證明效力。

交通事故認定書本身並非行政決定,而是公安機關處理交通事故,做出行政決定所依據的主要證據。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是事故賠償的依據,責任認定後,應該有負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的一方,賠償對方的損失。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證據,與一般的物證、書證不同,是一種具有一定責任的公證文書的文章" target="_blank" >公證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