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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在機動車道被撞 | 誰承擔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 閱讀(1.52W)

一、行人在機動車道被撞 誰承擔責任

行人在機動車道被撞 誰承擔責任

我國承擔法律責任的原則是根據事件的過錯方是誰來進行劃分,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行人不得在除人行橫道綠燈的時間外進入機動車道。

如事件的主要過錯方在行人,而機動車的話如果也有違反規定駕駛和訊號指示燈的話,那麼機動車駕駛承擔主要責任。

如事件的主要過錯方在行人,而機動車的未違反相關規定駕駛和訊號指示燈的話,那麼機動車駕駛承擔50%責任(最新交規規定機動車通行要注意瞭望避讓行人);

如事件雙方都沒有責任的話,那麼機動車駕駛承擔人道主義責任負責賠償行人醫療和工傷等費用。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期限是多長時間

1、不需要檢驗、鑑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機關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2、需要檢驗、鑑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機關一般應自勘查現場之日起3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經批准,可以延期10日。若還需延長,須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

3、“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條規定,交通警察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七日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破獲案件後七日內,需要檢驗、鑑定的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後三日內,向交通事故處理機構負責人提交“交通事故調查報告書”。第六十條 交通事故處理機構負責人應當在二日內對“交通事故調查報告書”進行稽核;對複雜、疑難案件,交通事故處理機構負責人應當組織專家小組研究。稽核: 第六十一條 對“交通事故調查報告書”經稽核同意後,交通警察應當按照規定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通知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相關證據,說明認定的理由和依據,宣佈交通事故認定結果,並將“交通事故認定書”分別送達各方當事人。對通知後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場的當事人記錄在案。

究竟行人在機動車道被撞,誰承擔責任?這個時候很顯然行人是有過錯的,如果機動車一方對事故的發生也有過錯的話,那麼此時雙方承擔的責任可以說就是相當的。但如果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話,那麼很大可能對事故就是無責任的。不過由於此時事故是發生在機動車與行人之間,所以即使機動車一方無責任,也要承擔部分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