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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之後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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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之後怎麼辦

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之後怎麼辦

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劃分責任承擔,你們可以根據事故認定書以對方和交強險保險公司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先由對方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賠償限額範圍內給予賠償,不足的部分由雙方當事人根據事故責任認定書劃分責任比例承擔賠償責任。保險公司有先行墊付的義務。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索賠。

受害方可以根據事故認定書以肇事方和交強險保險公司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先由肇事方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賠償限額範圍內給予賠償,不足的部分由雙方當事人根據事故責任認定書劃分責任比例承擔賠償責任。

二、交通事故責任主體有哪些

1、出借、計程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的責任主體為實際使用人;機動車所有人有過錯的,在過錯範圍內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連環購車,車輛已完成交付但未辦理過戶手續發生交通事故時的責任主體為車輛買受人。

3、分期付款保留所有權的車輛買賣合同,車輛已完成交付但車款未全部付清未辦理過戶手續,發生交通事故時的責任主體為車輛買受人。

4、職務行為的責任主體

(1)公車公用,由用人單位是責任主體(無過錯責任)。

(2)公車私用,按用人單位是否履行對員工和車輛的管理職責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掛靠車輛的責任主體(有掛靠合同且合同對購車款、車輛所有權人、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發生交通事故時的責任承擔主體、稅費的承擔有明確的約定),無論掛靠是有償還是無償,發生交通事故時由掛靠方和被掛靠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6、套牌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由實際使用人承擔責任;被套牌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應當與套牌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