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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後全責方不照面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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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後全責方不照面怎麼辦?

眾所周知,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是根據發生交通事故時違規人所承擔的責任來確定的,一起事故中可能有一方是主要責任承擔者,也可能雙方都需要承擔責任。在生活中,我們往往會面臨這樣的問題,發生交通事故後,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後負全責的人不但不履行自己的責任還躲起來不見受害者。當我們遇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後全責方不照面的情況時究竟該怎麼辦?

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具體內容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

(二)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

(三)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當事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名稱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辦案民警簽名或者蓋章,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並告知當事人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複核、調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二、通事故責任認定後全責方不照面怎麼辦?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後全責方若是不承擔責任,還不與您見面的話,小編建議大家分三步走。

1、大家要記得一個時限,就是責任認定書既然已經下來了,只要不是簡易處理的事故,那麼,任何一方,如果對於事故責任認定有異議的話,它是有所謂的“複核時限”的。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時限是三日。

2、如果在這期限中,對方仍然沒有走事故複核程式,自己既不認可責任認定,又沒提出申請,那麼,建議大家可以走下一步——在收到責任認定的十天內,向交警部門提出調解申請,我希望針對損害賠償事宜,讓交警部門組織雙方來調解一下,能調解清楚的,寫下調解書。

3、的的確確倒黴,遇到無賴了,根本無法調解,或者對方依然拒絕調解的,那麼,只有最後一步,走法律途徑,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畢竟責任認定書已經在手,不用太擔心。只不過,等待的時間會長一些。

如果是交通事故處理簡易程式,需要提示大家。複核申請是不予受理的有以下幾種情況:

(1)當事人對認定有異議的

(2)拒絕簽字的

(3)當事人不同意調解的

綜上所述,一旦被確認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主要過錯方或著是全責方,那麼你就一定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不是你不見面,或者是不承認,這個事實就沒有了。如果作為交通事故的全責方逃避責任可能就會面臨著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或者被受害人提起訴訟。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有關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後全責方不照面的具體處理辦法,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