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車輛交通>交通事故責任>

發生交通事故誰有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 閱讀(3.1W)

發生交通事故誰有賠償責任

你知道在交通事故當中誰負有賠償責任嗎?很多人對這個問題都比較關心,因為是與自身利益密切相關的事情。只有找對了賠償的人,那麼自己的損失才能夠得到賠償。下面,本站小編就來為你介紹交通事故中誰有賠償責任的問題。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31條規定:交通事故責任者對交通事故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承擔賠償責任的機動車駕駛員暫時無力賠償的,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所有人負責墊付。但是,機動車駕駛員在執行職務中發生交通事故,負有交通事故責任的,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所有人承擔賠償責任,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在賠償損失後,可以向駕駛員追償部分或全部費用。

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主體大致分為:

1、對事故後果負直接責任的駕駛員,駕駛員本身就是車主,就由駕駛員負責賠償。

2、駕駛員並非車主,而是在辦私事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的,駕駛員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暫時無力賠償的,應由機動車的所有人負責暫時替他支付賠償費。

3、如果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或者重傷,機動車一方無過錯的,應賠償對方10%的損失。

4、駕駛員在執行職務中發生交通事故,負有交通事故責任的,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所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就是說,駕駛員在執行機動車所有人交付的交通運輸任務時,因違章行駛引發事故,那麼駕駛員一般只承擔刑事責任或行政責任,不承擔賠償責任。賠償責任應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機動車所有人賠償,但是道路交通事故是由於駕駛員違章駕駛而造成的,由於違章行為的違法性以及駕駛員的主觀過錯,所以規定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所有人在賠償損失後,可以向駕駛員追償部分或全部費用。

5、機動車轉賣後未過戶,機動車所有權的轉移必須經過汽車交易市場並由所有人或車輛所屬單位及時向當地車輛管理機關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否則,視為無效,如果機動車已經轉賣但是尚未辦理過戶時發生交通事故,由事故責任者和車輛所有人或所屬單位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一般情況下的交通事故是由駕駛員承擔賠償責任,但要是駕駛員與車主是分開的,並且車主具有過錯的話,那麼車主也是要承擔賠償責任的。不同情況下承擔賠償責任的主體不同,還請你從上文中進行具體瞭解。更多相關知識,你可以到本站網站進行了解。


打交通事故官司需要哪些證據

交通事故如何賠償調解

交通事故8級傷殘鑑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