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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同等責任誰負責誤工費

工傷賠償標準 閱讀(3.08W)

交通事故中同等責任誰負責誤工費

俗話說無巧不成書,所以生活中其實也有很多的交通事故是屬於雙方負同等責任的,但並不一定兩個人之間產生的這些賠償的數額就能相互抵消。特別是雙方都在交通事故當中受傷了,那不排除兩個人都會考慮交通事故中同等責任誰負責誤工費?對於這個問題當事人還是要知道的,雙方互相賠償對方的誤工費,而不是其中一個人負責賠償的。

一、交通事故中同等責任誰負責誤工費?

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當事人均有違章行為,情節相當,各方負同等責任。

1、如果雙方都是機動車,賠償方式是,雙方用各自的交強險賠償對方,交強險不夠賠償的,超出部分,對方賠償50%,自己承擔50%,如果雙方誰有保險,就可以用保險公司賠償。

2、如果一方是機動車一方是非機動車或行人,機動車損失方50%由對方賠償,另50%由自己承擔,有保險就保險公司賠償。機動車一方先用交強險賠償對方,超出部分各自承擔50%。

二、人身損害賠償誤工費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0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後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固定收入主要是指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能夠按期得到的收入,包括工資、獎金及各種津貼、補貼等等。

需要注意的情況:

(1)定殘日之前是誤工,應計為誤工費,定殘日之後,屬於殘疾賠償金。

(2)如受害人系沒有收入的人員比如家庭主婦,是否賠償誤工費?我們認為,應當賠償,可以參照一般家庭服務人員或者護工的平均工資標準進行賠償。因為,家庭主婦在照顧家庭等方面的勞動也是有價值的,只不過這種勞動的價值是隱性的而已。

(3)受害人有第二職業的,其實際減少的收入,應當予以適當賠償;受害人是另謀職業的離、退休人員,如果其從事的第二職業符合政策法律規定的,其實際減少的收入應予賠償,反之如果不符合政策法律規定的,其賠償要求則不應予以支援。

(4)如果誤工時間內包含國家法定的節假日,仍應計算在誤工時間內,不能因系節假日而扣減賠償數額。

(5)不予賠償的情況:受害人因就醫治療或休養期間未減少收入的,不予賠償。比如,放暑假的教師在放假期間遭遇車禍受傷,工資照發,如賠償,則與填補受害人實際損失原則相悖。當然如果受害人能夠舉證證明除了正常工資外還應該獲得的其他收入,因事故不能獲得的,應予賠償。

交規當中明確規定的同等責任下的賠償是各自承擔50%的,所以小編倒是覺得雙方先沒有必要在誤工費的賠償問題上進行爭執,可以整體計算一下自身的損失,假如計算下來各自賠償的都差不多,那實際上還不如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