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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提起交通事故訴訟

交通事故訴訟 閱讀(2.7W)

怎樣提起交通事故訴訟

發生交通事故之後,被害人主張的賠償數額很難得到肇事方、保險公司的認同,除非是被害人做出巨大讓步,否則很難達成協議。被害人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此事可能會選擇向法院起訴,那麼該怎樣提起交通事故訴訟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具體介紹。

一、怎樣提起交通事故訴訟

1、蒐集證據

起訴時需要準備的證據材料,除了責任認定書、調解書或複議裁定書外,還包括:

(1)受害人受到傷害及傷害後果的證明(病情診斷、法醫鑑定、傷情等級、有關照片等);

(2)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宿費及交通費的證據(醫療費單據、誤工天數和誤工收入的證明、住宿費單據、車船票等);

(3)要求被扶養人生活費的,提供親屬關係證明、被扶養人情況證明(含出生日期及其他扶養人情況證明)以及和案件相關的其他證據。

2、確定管轄法院

損害賠償屬於民事侵權賠償,根據侵權行為訴訟原則確定管轄地。

這個問題其實涉及民事訴訟法中管轄問題。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三十條規定,因鐵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請求損害提起的訴訟,由事故發生地或者車輛、船舶最先到達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當事人可以選擇向事故發生地、車輛最先到達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當然,一般是向基層法院起訴。

被告住所地的確定視被告而定。如被告為法人或者其它組織的,其住所地為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

如被告為公民的,其住所地為公民的戶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經常居住地與住所不一致的,經常居住地視為住所地。所謂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

3、起訴立案

交通事故當事人就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應向法院遞交起訴狀,經法院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受理後七日內立案;認為不符合條件的,在七日內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訴。

二、交通事故案件如何起訴

1、起訴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①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個人、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也就是說事故的、所有人都可以作為原告起訴。

②有明確的被告、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也就是說被告應當是對方當事人、車輛所有人,要有具體請求被告賠償的款額和相應的事實、理由與證據。包括總額、已賠償額、相應的單據等。

③屬於管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也就是說應當在發生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起訴時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被告人數提出副本。起訴狀應當記明以下事項:

①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的名稱、所在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有代理人的,列明代理人的基本情況。

②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③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④人民法院接到起訴狀,經審查,符合規定的受理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不符合規定的受理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通知原告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

3、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交通事故車輛損失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也就是說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兩年內應當對損害賠償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兩年之後就得不到人民法院的保護,案件就不能勝訴。

並不是一定就會得到法院的受理。此時只有在符合規定的立案條件下,案件才會得到受理,那麼才有能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問題。而要是在訴訟過程中,當事人覺得自己並不是很擅長打官司的話,此時建議可以聘請專業的律師來幫助自己進行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