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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打交通事故官司?

交通事故訴訟 閱讀(2.17W)

怎樣打交通事故官司?

出現交通事故之後,雙方當事人一般都會選擇及時報案,由交警到現場勘查後出具責任認定書。如果當事人對認定書表示不服的,可以申請複議或向法院提起訴訟。一般來說,輕微的交通事故不會訴訟至法院,訴訟過程耗時耗力,但如果在事故中出現了人員傷亡,而賠償問題又得不到一致的解決,打官司就在所難免了。下面本站小編與大家一起學習一下怎樣打交通事故官司。

一、明確要“告誰”

打官司中,“告誰”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如果告的物件不對,不僅浪費了時間、人力、財力,還達不到要求賠償的目的。在“告誰”的問題上,首先要看發生事故時對方所駕車輛行駛證上的車主是誰,如果是肇事司機本人,那就直接起訴他。如果車輛另有其主,可以將肇事司機與車主作為共同被告一起起訴。如果車主是單位,可以將單位一併作為被告告上法庭。

二、拿到證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是認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定機關,雖然其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應經當事人予以質證,不能當然成為法院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但它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糾紛的重要證據,在訴訟中,對於證明雙方當事人各自應負的責任程度仍具有重要的意義。案件起訴至法院後,法院固然應當根據法庭調查的事實對事故責任進行確認,調查範圍不受公安機關責任認定書的限制,但在通常情況下,當事人沒有確鑿證據推翻責任認定書的內容時,法院都會採信公安機關對責任的認定,並以此為基礎確定有關當事人的賠償責任。因此,當事人在拿到交通隊的事故責任認定書時,一定要仔細看清責任認定內容。如果不服,要及時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複議。

三、合理要賠償

交通事故糾紛案件中,涉及的賠償問題一般包括財產損害賠償和人身傷害賠償。財產損害賠償的範圍主要包括:修車費;車上貨物損失等。修車費:根據修車發票上的合理數額認定,如果車輛已經報廢應折價賠償;事故中車上物品的損壞賠償,應當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在出現交通事故之後,當事人要先選擇報警,由交警來處理該事故。關於責任方的賠償問題,如果不能達成一致,可以通過打官司的方式來解決問題。當事人如果事前可以對怎樣打交通事故官司有一些瞭解,在碰到類似的事件時就不會手足無措了。在打官司時,證據是非常重要的,當事人要努力收集相關的證據,儘量為自己爭取到更多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