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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車出事故也要賠償嗎

交通事故賠償 閱讀(2.57W)

一、租車出事故也要賠償嗎

租車出事故也要賠償嗎

《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那機動車所有人過錯又是怎麼認定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事故賠償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的規定,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

1、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機動車存在缺陷,且該缺陷是交通事故發生原因之一的;

2、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無駕駛資格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

3、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因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駕駛機動車的;

4、其它應當認定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過錯的。

二、車輛有質量問題出事故賠償嗎

機動車存在產品缺陷導致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由生產者或者銷售者依照侵權責任法第五章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具體有以下情形:

1、因機動車存在產品缺陷造成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機動車的生產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機動車的銷售者請求賠償。機動車缺陷由生產者造成的,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因銷售者的過錯使機動車存在缺陷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追償。

2、因運輸者、倉儲者等第三人的過錯使機動車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機動車的生產者、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3、機動車投入流通後發現存在缺陷的,生產者、銷售者應當及時採取警示、召回等補救措施。未及時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補救措施不力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4、明知機動車存在缺陷仍然生產、銷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相應的懲罰性賠償。

即使是在租車的情況下,駕駛者也要小心謹慎,避免發生交通事故。而要是租車出事故的話,此時一般也是由實際的駕駛者承擔責任的,並不是由租車公司承擔事故責任。當然,若購買了相應車險的話,則可以要求保險公司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