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責任賠償參考文獻是怎樣的?
交通事故責任賠償參考文獻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交通事故責任者按以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1、負全部責任的,承擔損失的100%;
2、負主要責任的,承擔損失的70%~90%;
3、負同等責任的,承擔損失的50%;
4、負次要責任的,承擔損失的10%~30%。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期限的時間
(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二)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複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對下列內容進行審查,並做出複核結論。
三、交通事故的賠償專案
(1)人身損害賠償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範圍包括:
1、醫療費
2、誤工費
3、護理費
4、交通費
5、住宿費
6、住院伙食補助費
7、必要的營養費
8、殘疾賠償金
9、殘疾輔助器具費
10、被扶養人生活費
11、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死亡補償費
12、喪葬費
13、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14、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2)財產損失賠償範圍包括:修復費用、折價賠償部分費用、車輛殘值減少部分費用、營運車輛停運損失費用等。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專案和標準與普通人身損害賠償基本沒有區別。
在當代社會,我們國家對於道路交通方面的管制非常的嚴格,畢竟交通事故它涉及到人身財產的安全,必須要予以重視,一旦道路上面發生交通事故的話,為了避免連環相撞,或者是影響後續的交通問題,需要立刻迅速的來解決,主要的依據就是道路交通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