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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人員身份不明怎麼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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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人員身份不明怎麼賠償
民法總則》《民法通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規定的賠償權利人是指因侵權行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損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擔扶養義務的被扶養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可見,根據現有法律規定,因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而應獲得賠償的是其依法負有扶養義務的被扶養人及受害人的近親屬。但如果交通事故中死者身份無法確認的,相關權利人暫時難以知悉事故情況,也難以及時主張權利。《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被侵權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無近親屬或近親屬不明,未經法律授權的機關或者有關組織向人民法院起訴主張死亡賠償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據:
《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六條第一款
被侵權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無近親屬或近親屬不明,未經法律授權的機關或者有關組織向人民法院起訴主張死亡賠償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