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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交通事故死亡人員身份不明怎麼賠償

交通事故處理 閱讀(2.63W)

2021交通事故死亡人員身份不明怎麼賠償

2018交通事故死亡人員身份不明怎麼賠償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民法總則》《民法通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規定的賠償權利人是指因侵權行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損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擔扶養義務的被扶養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可見,根據現有法律規定,因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而應獲得賠償的是其依法負有扶養義務的被扶養人及受害人的近親屬。但如果交通事故中死者身份無法確認的,相關權利人暫時難以知悉事故情況,也難以及時主張權利。《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2】19號)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被侵權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無近親屬或近親屬不明,未經法律授權的機關或者有關組織向人民法院起訴主張死亡賠償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交通事故死者身份不明的情況下肯定是需要進行賠償的,但是具體的賠償需要自己結合一定的法律規定來進行,因為國家的有關部門在此類問題的處理上有著具體的規定,如果自己不能合理的處置就會導致自己利益的損失,自己可能會違反一定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