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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021年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是什麼?

交通事故賠償 閱讀(2.17W)

青海省2021年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是什麼?

在當今社會,因交通事故發生的死亡率越來越高,因此而發生的死亡賠償也在隨之增加,不管我們是不是車主,都應該對死亡賠償做一個好好的瞭解。在馬上步入2017年的時候,青海省就關於《青海省2017年交通事故死亡賠償》作出了以下規定和賠償標準。

一、 青海省交通事故死亡賠償的內容

1、 醫療費

掛號費+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醫用費用,需結合患者病例及診斷證明。

2、護理費

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護理人數和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標準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3、受害人誤工費

根據受害人的收入狀況和誤工時間確定。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365日)×誤工天數

4、住院伙食補助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天數

5、交通費

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護理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所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6、營養費

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並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7、死亡賠償金

(1)受害人在60週歲以下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 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 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3)受害人在75歲以上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5年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 元×5年

8、精神損害撫慰金

根據受害人的傷情確定,一般評不上傷殘等級的沒有該項費用,具體每個傷殘等級能獲得多少精神損害撫慰金,主要由法官自由裁量。

侵權人是自然人的,一般1000到10000;侵權人是法人或其他社會組織的,一般按照自然人賠償標準的五至十倍予以賠償。損害後果特別嚴重的,可在上述基礎上適當提高賠償標準。

9、被撫養人生活費

(1)被撫養人在18週歲以下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城鎮居民家庭人均消費性支出 元×(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係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係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農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費支出額 元×(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係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係數)

(2)被撫養人在18-60週歲之間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城鎮居民家庭人均消費性支出 元×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係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係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農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費支出額 元×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係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係數)

(3)被撫養人在60-74週歲之間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城鎮居民家庭人均消費性支出 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係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係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農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費支出額 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係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係數)

(4)被撫養人在75週歲以上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城鎮居民家庭人均消費性支出 元×5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係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係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農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費支出額 元×5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係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係數)

10、住宿費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護理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受害人死亡,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指出的住宿費。

11、喪葬費賠償計算公式

喪葬費賠償金額= 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 ÷12個月×6個月

12、財產損失

交通事故賠償專案可能同時包括財產直接損失(交通事故直接造成財物損毀的實際價值,依據發票和合理性結算)、營運車輛停運損失等。

二、 青海省年交通事故死亡賠償的標準

1、死亡賠償金計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週歲以下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416.00元× 20年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7204.37元× 20年

(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416.00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7204.37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3)受害人在75歲以上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416.00元×5年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7204.37元×5年

2、喪葬費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喪葬費=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2

3、被撫養人生活費

(1)被撫養人在18週歲以下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19200.65元×(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8566.49元×(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2)被撫養人在18-60週歲之間(喪失勞動能力)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19200.65元×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8566.49元×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3)被撫養人在60-74週歲之間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19200.65元×[20年-(被撫養人實際年齡-60歲)]÷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8566.49元×[20年-(被撫養人實際年齡-60歲)]÷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4)被撫養人在75週歲以上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19200.65元×5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8566.49元×5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雖然青海省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以及內容已經給大家詳細解說了,但是小編在這裡,也希望大家在平常的生活中,儘量遵循交通原則,儘可能避免交通事故帶給自己和家人的傷害。雖然有交通事故賠償金,但是也彌補不了交通事故帶來的傷害。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泰州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