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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2021年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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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2021年是什麼?

一、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是什麼?

1、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20年計算。但6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2、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個月標準;

3、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撫養人是未成年人的,計算至18週歲;是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20年。但6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4、家屬交通費,原則不超過三人處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費;超過的按三人計算。

5、家屬住宿費,原則不超過三人處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費;超過的按三人計算。

6、家屬誤工費,原則不超過三人處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誤工損失;超過的按三人計算。

7、精神損害撫慰金。受訴法院所載地的經濟發展狀況不同,精神損害賠償數額也有所不同。

8、搶救費。按實際發生的計算。

二、賠償因素

1、 死亡賠償金與受訴法院的經濟水平有關。

想當然的,如果受訴法院所在地的經濟水平較好的話,其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基數就會比較高,從而死亡賠償金的總數就會比較高。

2、 死亡賠償金與死者戶口有關。

同一地區,其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是不一致的,往往有時還會存在著巨大的差別,導致死亡賠償金的數額相差幾倍也有可能。因此,法律規定了農村戶口按照城鎮居民收入標準獲得賠償死亡賠償金的條件,死者近親屬可根據條件積極爭取。

3、 死亡賠償金與死者的生理年齡有關。

當受害人年齡較大時,根據生命存在的特徵,不適宜做較大的死亡賠償金賠償,因此,國家法律把死亡賠償金的年限與人的年齡相聯絡,年齡越大,所獲得的死亡賠償金就會越少。

在司法實踐中,有關交通事故導致人員傷亡的情況下,是需要按照上述標準的專案和標準來進行賠償的,相關賠償與當地的經濟收入水平和工資高低有一定的關係,具體情況下如果當事人有異議的,還可以提出起訴來進行合法的賠償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