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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索賠如何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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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索賠如何處理呢?

一、交通事故索賠如何處理呢?

發生交通事故之後,由交警判定責任,然後按責任比例賠付。如果小事故,能夠自己協商的,可以直接報保險公司處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具體各項賠償專案及標準,與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個人的工資收入,農村戶口還是城鎮戶口有關,隨著城鄉一體化的發展,以後賠償會取消戶口作為賠償的考慮因素。

二、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該怎麼起訴?

1.起訴和受理。交通事故當事人就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應向法院遞交起訴狀,經法院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受理後七日內立案;認為不符合條件的,在七日內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訴。

2.審理前的準備。法院立案後五日內將起訴狀附本傳送被告,被告應在15日內提答辯狀,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檢訴訟材料進行必要的審理前的準備工作。

3.開庭審理。普通程式的審判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需要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4.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