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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自動結案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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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自動結案期限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自動結案期限是多久?

1、只要報了警或起訴了,沒有自動結案之說。但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是三年,因此,如果超過了三年的訴訟時效,那麼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所遭受的人身損害有可能得不到賠償。

2、若向法院起訴,當事人沒有按時傳票時是到法院開庭,法院會按自動撤訴處理。

3、交通事故結案主要方式

(1)在交警部門主持下,調解成功後,製作《調解書》,並分別送交當事人。雙方到交警部門辦理結案手續。

(2)雙方自行達成賠償協議,雙方到交警部門辦理結案手續。

(3)調解未成功的,應當填寫《調解終結書》,送交當事人,並告知當事人可在法定時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這時候一般就走民事訴訟的程式了。

二、交通事故處理流程

1、發生交通事故必須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

2、寫出肇事詳細經過的書面材料。

3、造成財產損失的由公安機關作出車輛、物品損失評估。

4、造成人員傷殘的、由公安機關指定車主或主要肇事責任人預付傷者醫療費用、並出具傷勢鑑定證明和醫療費用初步評估說明書。

5、公安機關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輕微事故5日內,一般事故15日內作出責任認定。不服的15日後向上一級機關事故處(辦)申請重新認定。

6、肇事雙方各出一至二人代表,到公安機關事故調解辦參加調解。

7、僅造成財產損失的、從確定之日起開始調解、期限為30天。帶齊各種發票、票據、評估說明等證明材料。

8、致傷的、從治療終結或定殘之日起開始調解、期限為30天。帶齊各種票據、出院證明、身份證、傷殘評定證等、嚴重致殘的還加帶家屬情況證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屬供養情況證明材料。

9、死亡的,從確定辦理喪葬事宜之日起開始調解、期限30天。家屬帶齊各類票據、死亡證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屬供養情況、家庭成員等到證明材料。如若家屬不能參加調解委託他人代理的、需出示委託代理的證明手續。

10、經調解達成協議後雙方簽字後結案。並出具調解書、執行期限等字據。

11、調解期滿、經二次調解未能達成協議的、或調解書生效後拒不執行的、公安機關終結調解。由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

在交通事故發生之後,若是雙方採取報警的方式處理事故,後期在拿到責任認定書之後又協商處理了賠償事宜,那麼雙方自行達成賠償協議,需要到交警部門辦理結案手續。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可以起訴,訴訟請求被受理、後判決前,若是原告撤訴,那麼交通案件一般也結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