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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食指骨折算什麼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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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食指骨折算什麼傷?

一、交通事故中食指骨折算什麼傷?

算輕傷,符合條件的可以認定為十級傷殘,發生交通事故後做傷殘鑑定的程式如下:

1、被評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

2、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後的CT,×片及診斷報告;

3、從治療醫院借閱影印有關的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

4、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評定時,還應攜帶評定人的身份證及戶籍證明和有關政府部門的說明;

5、評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併發症治療終結為準,對治療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說明;

6、評定者需要親自接受檢查並繳納規定的評定費用。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四十二條: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後十五日內,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殘評定。公安機關應當根據醫院證明和公安部關於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在接到傷殘評定申請書後三十日內評定傷殘等級。當事人對傷殘評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評定書後十五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評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評定申請書後三十日內,應當作出重新評定的決定。

二、十級傷殘的賠償標準

十級傷殘至一級傷殘對應的賠償係數為10%至100%,每一級遞增10%。 附加賠償係數,十級傷殘起為1%,每一級遞增1%。 多等級傷殘的殘疾賠償金的賠償,按最高傷殘等級確定賠償係數,每增加一處傷殘增加一個附加賠償係數,但總和不得超過100%。

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損傷是非常常見的,涉及到骨折等情況是不一定能夠評定為傷殘等級的,必須達到上述十級傷殘的鑑定標準的才可以由司法鑑定部門或者具備鑑定資質的專業單位來進行鑑定處理,具體賠償結合實際來進行支付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