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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營運車輛誤工費怎麼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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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營運車輛誤工費怎麼計算?

交通事故營運車輛誤工費怎麼計算

車輛停運損失費,是指營運車輛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發生車輛的損害,被損車輛在修復期間,受害人因無法進行正常的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而造成經濟收人的減少,或日停運損失,由相關事故責任人對該損失進行的賠償。

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當事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當事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相同或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其計算公式: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收入(元、月)×誤工時間

1、有固定收入人員的誤工費賠償金額=正常情況下勞動工作收入-事故受傷後的勞動收入

2、無固定收入人員的誤工費賠償金額=最近三年收入總和÷3年÷12個月×誤工時間,或受訴法院所在地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誤工時間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財產損失”,是指因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權人的財產權益所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1、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2、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3、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4、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在發生交通事故,不但需要賠償誤工費,還需要根據案情的嚴重情況進行賠償,醫療費、傷殘費、營養費等。如果對方不進行賠償,可以拿著相關的證件到人民法院進行起訴,對賠償標準不滿意的,可以先雙方協議,協議不一致可以進行起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