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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逃逸緻死怎麼處理流程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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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逃逸緻死怎麼處理流程是怎樣的?

一、交通事故逃逸緻死怎麼處理流程是怎樣的?

1、交通事故逃逸緻死需要報警處理,然後要經交警部門調查,再確定是否屬於肇事逃逸。

2、在確定屬於肇事逃逸後,如事故中沒有人員重傷或死亡,逃逸的駕駛員要負事故主要以上責任,但不構成交通肇事罪。對肇事者的處罰是兩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並處15日以下拘留,同時對其機動車駕駛證扣12分。

3、交通肇事逃逸緻人死亡的,會終身吊銷駕駛執照,司機還會被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判處刑罰。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逃逸後受害人死亡的賠償標準: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賠償搶救期間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如有死者生前撫養的被撫養人)、死亡補償費、精神損失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其中:

1、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2、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1)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週歲。

(2)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3)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3、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

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具體數額根據死者的戶口(注意雖然死者是農村戶口,但是長期在城市居住、工作生活的,也可以按照居民標準計算相關費用),當地統計資料,被撫養人的人數、年齡,當地生活水平等綜合計算,計算出的總數在對方車輛交強險限額內的由保險公司全額賠償,超過的部分按照事故責任比例賠償。

有些交通事故在發生之後會導致他人受傷,駕駛員為了避免受到處罰而選擇逃逸的,此時受害者或者是其他圍觀了事故發生的主體就需要及時的報警,公安機關會介入處理,經過責任認定之後,逃逸方可能會被認定為觸犯了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