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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管所有行政處罰權嗎?

交通事故處理 閱讀(3.2W)

一、車管所有行政處罰權嗎?

車管所有行政處罰權嗎?

車管所是沒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處罰的主體有以下三類:

1、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行政機關具有行政處罰權必須由法律、法規、規章明確規定,必須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實施;

2、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有權按授權的範圍實施行政行為併成為。但被授權的組織必須具有管理公共事務的職能;

3、受委託的組織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務的事業組織;

(二)具有熟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業務的正式工作人員;

(三)具備必要的技術檢查或技術鑑定的條件。

二、行政處罰的執行應當遵守哪些原則?

1、當事人自覺履行原則;

2、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行政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原則;

3、作出罰款決定的行政機關應當與收繳罰款的機構分離;但是,依照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可以當場收繳罰款的除外。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採取加處罰款、拍賣查封或扣押的財物、劃撥凍結的存款、申請人民法院執行等措施。

三、行政處罰有哪些種類?

1、警告

警告是國家對行政違法行為人的譴責和告誡,是國家對行為人違法行為所作的正式否定評價。從國家方面說,警告是國家行政機關的正式意思表示,會對相對一方產生不利影響,應當納入法律約束的範圍;對被處罰人來說,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對當事人形成心理壓力、不利的社會輿論環境。適用警告處罰的重要目的,是使被處罰人認識其行為的違法性和對社會的危害,糾正違法行為並不再繼續違法。

2、罰款

罰款是行政機關對行政違法行為人強制收取一定數量金錢,剝奪一定財產權利的制裁方法。適用於對多種行政違法行為的制裁。

3、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沒收違法所得,是行政機關將行政違法行為人佔有的,通過違法途徑和方法取得的財產收歸國有的制裁方法;沒收非法財物,是行政機關將行政違法行為人非法佔有的財產和物品收歸國有的制裁方法。

4、責令停產停業

責令停產停業是行政機關強制命令列政違法行為人暫時或永久地停止生產經營和其他業務活動的制裁方法。

5、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是行政機關暫時或者永久地撤銷行政違法行為人擁有的國家准許其享有某些權利或從事某些活動資格的檔案,使其喪失權利和活動資格的制裁方法。

6、行政拘留

即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的人在短期內剝奪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性懲罰措施。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一)人身自由罰:包括行政拘留和勞動教養。

(二)行為罰:主要形式有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執照等。

(三)財產罰:主要形式有罰款、沒收財物(沒收非法財物和違法所得)。

(四)聲譽罰:主要形式有警告、責令具結悔過、通報批評等。

綜合上面所說的,行政處罰實施的主體是必須要有行政處罰權的主體才可以實施,也可以授權和委託符合條件的組織,這樣才能保障到給予的行政處罰決定是合理、合法的,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如果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是可以申請行政複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