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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廈門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

交通事故賠償 閱讀(2.63W)

2021年廈門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

交通事故是每個人都不想看到的,也是每個人不想遇到的。但是一旦遇到了甚至是有人在交通事故死亡,那麼必然會涉及到事後的死亡賠償問題。最近,廈門市頒佈了廈門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這個標準是什麼?下面就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廈門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是指按照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對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受害者家屬賠償包括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金等。

(一)喪葬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規定,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計算公式為:

喪葬費賠償額=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二)被扶養人生活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規定,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週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

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計算公式為:

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扶養年限

(三)死亡賠償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使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九條規定,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計算公式:死亡賠償金=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四)精神損失賠償金

1、一般侵權行為的精神損害賠償在1000元—10000元之間酌情判定;

2、嚴重侵權行為的精神損害賠償在10000元—50000元之間酌情判定;

3、特別嚴重侵權行為的精神損害賠償在50000元—100000元之間酌情判定。

注:在司法實踐中,受害人死亡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在50000元至80000元之間酌定。個別案情較為特殊的案件,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可以不受上述標準限制。

以上就是門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的全部內容,其中包括了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失賠償金以及被撫養人生活費的計算標準。當您遇到死亡賠償問題時,建議您先選擇私下協商,如果無法進行私下協商,就可以選擇法律途徑進行解決。想了解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駐馬店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