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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廈門市技術合同認定需要提交什麼材料?

合同訂立 閱讀(1.29W)

一、廈門市技術合同認定需要提交什麼材料?

2021年廈門市技術合同認定需要提交什麼材料?

廈門市技術合同認定需要提交的材料具體如下:

(1)申請登記方需要提交完整的書面合同文字和相關附件(中文文字),合同文字應是正本原件,一式不少於二份(登記處需留存一份正本合同)。合同文字應採用科技部或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監製的技術合同示範文字;採用其他文字的,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

申報登記的技術合同,應是已生效的合同,並在合同的有效期內。

以資料電文形式訂立的技術合同,當事人申請認定登記的,應當出具紙介形式的合同文字。

(2)《技術合同登記表》。

(3)第一次申請認定登記的賣方,要進行賣方註冊。

(4)《技術合同認定規則》中要求申辦人出具的材料:

①法人、其它組織的內部職能機構或課題組訂立的合同申請認定登記的,應當提交其法定代表人或組織負責人的書面授權證明;

②承擔政府專案而訂立的合同申請認定登記的,應當提交專案主管部門同意的證明;

③技術合同標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投產前需經有關部門審批或領取生產許可證的,應當提交生產許可證或有關批准檔案。

(5)技術合同履行後,當事人在辦理核定技術性收入或審批技術交易獎酬金手續時,應提交加蓋單位財務章、財務負責人章以及單位公章和主管財務負責人章的《技術合同技術性收入核定表》。

二、技術合同認定需要遵守什麼原則?

1、技術合同認定需要遵守的原則包括客觀準確、高效服務、嚴格管理等

根據《技術合同認定規則》

第三條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應當貫徹依法認定、客觀準確、高效服務、嚴格管理的工作原則,提高認定質量,切實保障國家有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財稅優惠政策的落實。

2、已經生效的技術合同才可以申請認定登記

《技術合同認定規則》

第八條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應當是依法已經生效的合同。當事人以合同書形式訂立的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在批准、登記後生效,如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專利權轉讓合同等。

當事人為法人的技術合同,應當有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人員在合同上簽名或者蓋章,並加蓋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技術合同,應當有其本人在合同上簽名或者蓋章;當事人為其他組織的合同,應當有該組織負責人在合同上簽名或者蓋章,並加蓋組織的印章。

印章不齊備或者印章與書寫名稱不一致的,不予登記。

對於那些想要辦理技術合同備案手續的公民、單位來說,在提出備案請求之前,可以先確定辦理備案手續具體需要哪些材料、然後收集相關材料,之後就可以帶著這些材料到當地指定部門提出合同的備案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