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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工資要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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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拖欠工資要怎麼處理?

公司拖欠工資要怎麼處理?

應先向用人單位提出支付的要求,主動與用人單位溝通協商;在勞動爭議發生後,勞動者可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提出請求,要求其主持調解;在無法與用人單位協商或者經協商仍無效時,勞動者可以在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1年內,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如果勞動者對勞動仲裁的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天之內,向仲裁機構所在地法院起訴。

二、單位拖欠工資的後果是什麼?

1、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2、勞動者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賠償金。

3、勞動行政部門會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三、拖欠工資的相關法律規定內容是什麼?

1、沒有按時支付工資並沒有說明正當理由的,不管多少時間都是拖欠工資。一般,具體的發薪日期是由雙方約定,法律上沒有強制性的規定。那麼,只要單位每月支付一次就是合法的,至於當月還是上月沒有嚴格的規定,所以只要所在單位都按時支付了工資,即使是在後一個月發上一個月的工資也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2、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資應當以月薪的形式發放,也包括應當每月支付。

如果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暫時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的,經與本單位工會協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個月內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支付工資的時間應告知全體勞動者,並報主管部門備案,無主管部門的報市或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公司拖欠工資屬於一種性質非常惡劣的違法行為,員工可以先和單位進行溝通要求支付應得的薪資,協商無果的可以選擇到當地的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解決。如果對於最終的處理結果不滿意的可以選擇提起上訴,但是需要在規定的時間範圍內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