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慶交通事故的律師費用不支付可以嗎?
1、重慶交通事故的律師費用不支付不一定可以,具體是否需要支付,由各方當事人協商後確定。
2、律師費一般根據案子涉及的金額,按當地的律師服務標準中規定的比例來計算代理費。
律師費用水平現在國家已有明確規定,但是收費檔案給的是一個收費幅度,當事人要跟律師協商後確定具體數額。根據案件性質、標的、複雜程度等收取。國家對律師費通常規定了最低標準,如果案件複雜、難度大、所需時間較多,律師費用可能是最低標準的4倍。這都需要雙方根據案件情況進行商定。
3、律師費的支付時間
律師費一般是簽訂委託合同後一定時間給付。另外主要是根據合同來確定,對於給付時間都是可以協商的,另外還是可以風險代理的。
(1)如果不是風險代理:一般是在簽定委託合同後就支付。
(2)如果是風險代理:簽好委託合同後,先支付部分必需費用,其餘費用待審理結束後按約定的比例支付,但風險代理時的律師費較高。
支付律師費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委託律師簽訂合同的時候就要支付,這是按照比例來支付,一種是等官司打完了支付,屬於風險代理,收費要高一些。
二、道路交通事故調解程式是怎樣的?
1、道路交通事故調解程式一般為提出調解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調解
(1)提出調解申請: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
應當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複核結論之日起十日內一致書面申請。
(2)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當事人約定調解的時間、地點,並於調解時間三日前通知當事人。
2、交通警察調解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按照下列程式實施:
(1)告知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
(2)聽取各方當事人的請求和理由;
(3)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事實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確定當事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
(4)計算損害賠償的數額,確定各方當事人承擔的比例;
(5)確定賠償履行方式及期限。
3、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當場製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由各方當事人簽字,分別送達各方當事人。
經調解各方當事人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調解,製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送達各方當事人。
不管是在重慶,還是在其他地區,交通事故發生後,事故的責任方、受害方,都可以聘請律師處理交通糾紛。至於律師接受委託後是否需要支付律師費、需要支付多少律師費、以及在什麼時點支付,通常都是需要採取協商的方法確定的。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