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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加班工資什麼時候發放?

交通事故案例 閱讀(5.67K)

一、國慶加班工資什麼時候發放?

國慶加班工資什麼時候發放?

國慶加班工資的發放時間會按公司的制度來確定;國慶節10月1日、2日、3日是法定節假日的加班,加班費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其它4天是雙休日加班,由企業決定安排補休或是給加班費,加班費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二、哪些情況下用人單位不能安排加班

用人單位不能強迫員工加班,更無權剋扣個工資。如用人單位事先未與員工及工會協商或者用人單位安排的加班違反了勞動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員工有權拒絕加班。同時又以下情況的不得安排員工加班:

1、妊娠期的女員工,不應延長其勞動時間。

2、女員工懷孕7個月以上,用人單位不能安排她們加班。

3、女員工在哺乳期內,用人單位不能安排她們加班。

三、公司不支付加班費怎麼辦?

單位不給加班工資,勞動者追討加班工資要靈活選擇途徑。

1、協商。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解決,一般來說,如果單位不願支付,協商無法取得效果的。

2、調解。有權調解的部門有單位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人民調解組織、行業性、地域性調解組織。儘管去年的司法解釋規定調解協議也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同協商一樣,如果單位不願支付,調解無法取得效果。

3、投訴。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處理。勞動監察部門在調查有關事實的基礎上,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部門查處案件的時限一般不超過60日,特殊情況可以延長30日。

4、勞動仲裁、訴訟。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審理終結。對於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訴訟按照民事訴訟程式,實行兩審終審制。

綜合上面所說的,加班工資是針對於勞動者在工作了正常時間之外而付出的勞動力所需要支付的,這筆工資是會按不同的加班情形來進行確定,而且會額由用人單位來進行承擔,但對於什麼時候發放就要看雙方當事人是怎麼協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