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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章車輛申請行政複議的規定是什麼?

交通事故案例 閱讀(3.16W)
交通違章車輛申請行政複議的規定是什麼?

一、交通違章車輛申請行政複議的規定是什麼?

外地車輛違章申請行政複議的方式:違章人應當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所在地的公安局交警支隊申請行政複議。申請行政複議時準備好身份證影印件和處罰決定書影印件,還需填寫一份行政複議申請書,申請書中寫明申請撤銷處罰的事由。

申請人申請行政複議,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口頭申請的,行政複議機關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行政複議請求、申請行政複議的主要事實、理由和時間。

二、行政複議敗訴後果是什麼?

當事人提起行政複議敗訴的法律後果:維持原行政機關的處罰決定。

行政複議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行政主體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認為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複議機關提出複議申請,行政複議機關依法對該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適當性審查,並作出行政複議決定的行政行為。

根據《行政訴訟法》規定,經複議的案件,複議機關決定維持原具體行政行為的,作出原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因此,不服該處罰決定,應以縣公安局為被告向其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三、什麼部門受理行政複議?

按照行政複議法規定,行政複議受理機關可以是:

1、向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的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

2、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市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當事人可以作出選擇,可以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複議。比如,要對縣公安局的決定申請行政複議,當事人可以找縣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級公安部門。

交通違章行為申請行政複議,有時間限制,行政複議敗訴的後果就是維持原行政機關的處罰決定,行政複議可以由當事人提出申請,也可以委託第三方代理申請,主要針對的是行政主體,複議的客體是行政主體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認為該行政行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