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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扣駕駛證是什麼強制措施

駕駛證 閱讀(2.4W)
暫扣駕駛證是什麼強制措施

交通違章是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交通違章的違反可能給社會、團體、企業、學校以及其他組織帶來不便,對社會的管理帶來很多不確定因素。凡是車輛、行人違反交通管理規章制度和機關、團體、企業、學校及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隨意佔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作業、搭棚蓋房,以及進行集市貿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均屬交通違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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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證被暫扣有哪些情況

交通警察可依法扣留機動車駕駛證的主要情形有:

1、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2、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3、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4、駕駛有拼裝或者達到報廢標準嫌疑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5、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十二分的;

6、執行職務的交通警察認為應當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給予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

7、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

8、因辦案行政、刑事案件的需要對駕駛證進行審查的,可以扣押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