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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證扣分需要本人去嗎?

駕駛證 閱讀(1.68W)

駕駛證扣分需要本人去嗎?

現在交規越來越嚴格,我們在平時駕駛過程中,經常會因為交通違章而被扣分。被扣分了就要去繳納罰款,那麼有人會問,駕駛證扣分需要本人去嗎?別人可以代辦麼?針對這個和大家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問題,本站小編通過下文進行了詳細介紹。

一、駕駛證扣分需要本人去嗎?

處理違法行為必須要駕駛證本人到場。需要攜帶的資料:駕駛人身份證、駕駛人駕駛證、行駛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交通技術監控記錄資料處理違法行為時,可以對違法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處罰。通過辨認證據圖片、影象或者當事人書面陳述和簽字確認、詢問當事人、收集證人證言、審查當事人提供的證據等方式能夠確定機動車駕駛人的,應當固定證據,對駕駛人依法處罰。不得對駕駛人或者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以外的人員進行處罰。

二、交通違章扣分週期是多少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週期。

如果,一年(即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達到12分的,需要到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或到違法地車管所參加學習並考試科目一(一個記分週期內兩次被記12分的增考科目三)合格後,方能將分數清零(交納考試費用),否則駕駛證無法正常使用。比如駕駛證初領日期是2009年6月12日,那麼,2010年6月12日止便是駕駛證的第一個記分週期(如此類推),在這個週期內累計記分不得達到12分。

對於有車一族來說,處理違章扣分是家常便飯。小編通過上文解答了駕駛證扣分需要本人去嗎這個小問題。目前的規定是處理違章扣分是要本人帶上身份證親自到場的。所以,大家在出門開車時,要注意安全駕駛,遵守交通規則,不然違章了扣分又扣錢。